【保險法歸類在民法的特別法】 (主管機關 為 金管會跟保險局)
先來看看保險法第一條
保險法 第 1 條
本法所稱保險,謂當事人約定,一方交付保險費於他方,他方對於因不可
預料,或不可抗力之事故所致之損害,負擔賠償財物之行為。
根據前項所訂之契約,稱為保險契約
Q:「保經業務員」跟「一般業務員」,差在哪?
保險經紀公司的業務員,因為合作的保險公司比較多,所以可以做更多適合客戶的商品搭配,不必受限單一公司的商品;但一般保險公司的業務員,只能賣單一家保險公司的保單。
Q:跟「保經業務員」或「一般業務員」買保險,保費有差嗎?
只要是同樣的商品,跟「保經業務員」或「一般業務員」買保費都是一樣的。
Q:跟保經買保險,理賠時會找不到人?
可能會。因為不管你跟「保經業務員」或「一般業務員」買保險,業務員都可能離職或退休。
Q:保經業務可以賣很多家的保險,所以跟他買一定比較好嗎?
保經業務可以從多家保險公司的商品規劃出符合你需求的保單。但找保經公司的業務員保險,也不保證就會比較好。假如業務員專業度不夠或道德感不佳且你也都沒有做功課,那還是有可能買到不適合的商品!
Q:什麼是保險經紀人?
根據保險法 第9條
本法所稱保險經紀人,指基於被保險人之利益,洽訂保險契約或提供相關 服務,而收取佣金或報酬之人。
此外保險經紀人需要通過國家級考試,考試有一定難度,每年只有數十人通過,合格率不到20%,所以市面上普遍都是業務員居多喔!
1. 保險經紀人與單一保險公司 差異
首先 相信多數人對投資跟理財比較有興趣 不會有人對保險有興趣
保險本身就是一個消耗性的財務工具、買保險就是擔心風險與理賠金!
由於是經紀人不會以單一公司為出發點 而是為被保險人利益進行最大考量
以生活中常用的手機 來當舉例好了 單一公司就像是特定品牌專賣店
經紀人公司 比較像經銷商 什麼牌的手機都賣 不會單一品牌全面代理
更簡單的說法是 產銷分離 各自專精發展自己的強項(合作取向)
不管透過任何通路投保 保單都是由保險公司審核與製發
保戶的權利都不會因為是透過保經投保 而有差異
不會更好 也不會更差 就算保經公司倒閉 也無損保戶的權益
你該關心的是保單權益 而不是業務員是誰
保險業務VS保經業務、保險經紀人?
(理論上是比較客觀的角度、以客戶的需求為主量身訂做再來找商品、不過還是要看人)
經紀人保險工具較多 一般來說會比較客觀!其實不管單一公司或經紀人 本質上都依樣
因為這是長期保險規劃下 通常會想多看多了解 品牌愛好者除外
保險經紀人與一般保險業的差異
2.跟保經業務投保 有沒有其它的費用?
保經業務的收入和一般壽險公司的業務一樣
3.跟保經業務投保 會不會比較容易變孤兒保單?
其實保經公司大部份都採取不考核制度 也就是說
"實務上"就算一位業務長期沒有成交 也不會被資遣
不像保險公司 有業績考核 人力考核等等規定
常常發生業務因為無法達到考核而離開公司
就在制度上來說 保經的業務存在的機會比較高
一方面是 考核制度差異 二來是商品多樣化
當然 要不要繼續服務 有沒有心服務 還是要看個人
這點就是要慎選業務了
4.投保的心態要正確
基於公平原則與避免爭議
常遇到保戶很想投保 但是可能已經有一些疾病史
或是新生兒有黃疸 早產等問題
一旦要求保戶體檢或是抽空到醫院申請病歷
就不願意配合 有時會說那不要告知好了 或是
覺得被保險公司刁難等等
我想這些都是不正確的觀念 也容易造成日後的糾紛
目前保險公司都是以最大程度相信保戶的角度在審核保單
也就是保戶只要告知是健康的 除非是電腦抽檢 否則都是承保
但是絕對不代表日後理賠就不會調閱病歷
所以 最好準備好完整的病歷給保險公司審查 日後才能順利理賠
5.保單條款遠比商品本身和公司重要
投保保險商品種類 最重要的是保單條款的理賠項目是否完整
對於理賠的細項是否寬鬆認定
保險公司有多大 有多賺錢 反而是其次 當然也不能太小
太小倒閉或被接管 最終損失還是保戶
發生需要理賠的時候 一切都要回歸到條款
保險公司不會因為很賺錢 就把不用理賠的項目賠給你
6.跟親朋好友投保 應該比較好?
支持親友是好事
很多人一開始都會認為 親朋好友比較不會亂規劃
比較知道保戶要的是什麼 但是通常結果是相反的
親朋好友會認為成交的機會較大 所以在規劃時
可能因專業知識不足+親友支持下
反而會提供保費較高的組合為優先
這點就不用舉例了 會來網路上找資料的人
應該或多或少都有過慘痛的經驗